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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风早上不到9点钟,就准时出现在侯开卷面前,今天上课的地点依然是体育中心附近的那所房子。屋子布置得很有家庭气息,装修水平很保守地停留在东瓯市中产阶级水准,氛围亲民,风格素朴。房子不算大,三室一厅。最大的主卧是侯老板夫妇的,房门长期关着,家里的保姆会每天进入收拾。侯开卷独占一间面积跟主卧差不多大的房间,功能全面,可以充作卧室兼书房兼吃喝拉撒兼衣帽间兼撸管间,反正周末可以一直宅在里面不出房门半步,除非心血来潮,突然想去街对面的体育中心玩玩。还有一间稍小的屋子,就是保姆的房间,但很诡异的居然是精装修,小小十几个平方搞的金碧辉煌,妥妥的迪拜风。
今天时间刚巧,秦风进电梯的时候,侯开卷的保姆也刚从外面买菜回来。
说是保姆,其实她年纪不到,看样子撑死了也就二十七八,长相算不得漂亮,但胜在看着舒服,按照秦风的标准,可以打5.5分,比校花差点,但绝对高于颜值平均线。而且说话礼貌周正,打扮得也十分得体,还戴了一副红框眼镜,整体气质温柔婉约,一股子书卷气直逼在校生。
如果她不亲口告诉别人自己是当保姆的,冒充大学老师也不会有人觉得奇怪。
秦风估计这位保姆的来历应该不简单,能给侯聚义和关朝辉带儿子,绝对不是常人。
这样一来,对方的职业就不是重点了。
秦风很客气地和这位姓周的“阿姨”攀谈着,进了屋子,周阿姨拿出拖鞋让秦风换上,然后走到侯开卷房间外,敲了敲房门,轻声道:“开卷,老师来了。”
屋里头侯开卷大声问道:“煎饼买了吗?”
周阿姨柔声回答:“买了。”
“两个蛋吗?”
“两个蛋。”
“有没有加培根。”
“加了。”
“肉松放了吗?”
“放了。”
“葱呢?”
“放了。”
“我不是说不要放葱吗?”
“不要挑食嘛。”
“不吃了。”
“哦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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